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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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2010 工業 污染物 排放 標準 GB 25465 2010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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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2010》講解了鋁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該標準旨在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鋁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標準中詳細規定了鋁工業企業排放的各種污染物的質量濃度限值,包括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此外,標準還明確了鋁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應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應符合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標準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取代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相關條款的規定。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可對未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制定地方標準,或對已有項目制定更嚴格的標準。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2010》適用于鋁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鋁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不適用于再生鋁和鋁材壓延行業。標準的實施有助于規范鋁工業企業的環保行為,提升行業的整體環保水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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