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自2012年10月1日起廢止)GB 1345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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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自2012年10月1日起廢止GB 13456-92 鋼鐵工業 水污染 排放 標準 2012 10 廢止 GB 13456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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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講解了鋼鐵工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其監測方法。該標準詳細規定了鋼鐵企業廢水中的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石油類、氰化物、揮發酚、六價鉻、總汞、總鎘、總鉛、總砷、總銅、總鋅等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同時,標準還明確了廢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與運行要求,以及監測頻次和采樣點的選擇方法,確保企業能夠有效控制和管理水污染物的排放,保護環境質量。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于鋼鐵生產企業及相關環保管理部門。該標準為鋼鐵企業在廢水處理設施設計、運行管理和環境監測等方面提供了具體指導,有助于企業合規運營,減少環境污染,提升環境保護水平。同時,環保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此標準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企業嚴格遵守環保法規,促進鋼鐵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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