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儲煤筒倉安全監測及防爆裝置運行管理規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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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筒倉 安全 監測 防爆 裝置 運行 管理 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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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煤筒倉安全監測及防爆裝置運行管理規程》講解了為確保儲煤筒倉設備的安全運行,從多個方面制定了具體的操作和管理要求。該規程描述了保持筒倉儲煤和卸煤設備良好狀態的重要性,指出應均衡使用各個筒倉,并限制存煤時間不超過15天以防止自燃或瓦斯爆炸。規程強調設立專職負責人對筒倉安全保護裝置進行管理,通過工控機上的組態軟件記錄監測參數,并在報警時及時現場核查與處理。對于設備故障,需迅速申報維修或更換,以維持設備完好。規程還提到定期檢查校驗監測裝置各組件,至少每年一次,并準備備品備件以便于測試期間替換使用。配備標準氣體用于定期標定可燃氣體監測系統,確保其準確性。對于可燃氣體和一氧化碳的報警處理,明確了具體的濃度報警閾值及應對措施,包括啟動除塵器、風機等操作。最后,在儲煤筒倉著火報警處理部分,詳細說明了發生火災時的緊急響應步驟,如停止儲煤、緊急卸煤、噴水降溫、撒滅火劑以及注意事項。
《儲煤筒倉安全監測及防爆裝置運行管理規程》適用于煤炭儲存行業,尤其是擁有儲煤筒倉設施的企業。這包括各類煤礦生產企業、火力發電廠以及其他涉及大規模煤炭儲存與使用的單位。該規程旨在指導這些企業內的運行人員、維護工程師和技術管理人員正確操作和維護儲煤筒倉及其安全監測和防爆裝置,從而預防潛在的安全事故,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生產活動順利進行。同時,也為相關監管機構提供了監督依據,有助于推動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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