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三大保護管理制度.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井下 保護 管理制度
- 資源簡介:
-
《井下三大保護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井下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過流三大保護的具體管理要求。該制度強調機電隊負責井下電氣設備三大保護的檢查檢測和管理工作,明確規定井下配電變壓器嚴禁中性點接地且不得直接向井下送電。對于井下高低壓控制設備和饋電線路上,必須裝設短路、過流及漏電保護裝置,并且所有電氣設備保護接地裝置與主接地極應連成總接地網,接地電阻需嚴格控制在2歐姆以內。各單位每季度至少測量一次各接地點接地電阻并交由機電科存檔,機電科也需進行相應抽查。低壓檢漏裝置每天進行跳閘試驗確保合格后送電運行,照明信號使用前同樣需要做跳閘試驗。機電科還需對井下高低壓線路進行電流計算以整定開關,每半年校驗一次,供電回路負荷或線路長度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機電科重新整定計算。電氣設備管理標志牌上要注明整定信息,任何情況下不得關閉保護裝置運行,機電科對各單位三大保護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井下三大保護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開采行業中的井下作業環境,尤其是涉及井下電氣設備操作與維護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這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企業的機電管理部門、井下電氣設備操作員以及參與井下電氣系統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通過遵循此制度,能夠有效保障井下電氣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降低因電氣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為煤礦井下生產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