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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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下 火工品 使用 管理 規定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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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規定》講解了井下火工品的嚴格管理和具體操作流程,以確保這些重大危險品不被非法利用。該規定指出火工領用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領退手續,未使用完的火工當班退庫,強調了火工品在使用時需有兩人或以上人員共同確認使用量和剩余量,并且要求掘進火工使用人員下班前到值班室填寫記錄并簽字負責。文件提到對于未爆殘炮,發現者應及時匯報值班長處理并記錄。此外,文件明確禁止弄虛作假、私藏或帶出地面等行為,違反者將被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為鼓勵監督,提供私藏、私帶線索者將獲得重獎,并保證其信息保密。最后,值班人員對本班火工使用情況負責,確保記錄規范并與領退記錄相符。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業特別是涉及到火工品使用的行業領域,包括煤礦開采、金屬礦石開采以及其他非煤礦山開采等行業。適用于這些行業中從事井下火工品領取、使用、保管、退庫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旨在確保井下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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