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留樣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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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食品 管理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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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樣管理制度》講解了特定餐飲場所及活動中的食品留樣管理要求。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以及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需留樣。留樣工作須由專人負責,使用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留樣食品應在操作過程或加工終止時采集,不得特殊制作。原則上,留樣食品應涵蓋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特殊情況可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冷藏條件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詳細記錄相關信息。若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留樣管理制度》適用于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以及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該制度旨在確保食品安全,通過規范的留樣管理,為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提供科學依據,保障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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