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井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技術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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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井 恢復 通風 排除 瓦斯 送電 安全技術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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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在礦井因停電等原因導致全礦井停風后的安全處理流程。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時,通過風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當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逐漸關閉風門。通風系統恢復正常后,若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75%,通風及瓦斯檢查人員可入井檢查通風與瓦斯狀況。井下全風壓供風地點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才可送電。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后恢復通風前,需先檢查停風區內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瓦檢員必須與班組長或安全員配合進入停風區檢查。對于瓦斯聚集的情況,根據不同的濃度范圍采取不同級別的處理措施,從瓦檢員直接排放到請示主管領導指定專人配合排放,乃至超過3%濃度時必須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針對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出現體積大于0.5立方米且濃度達到2%的局部瓦斯積聚,由瓦斯檢查工立即處理或匯報分管領導提出措施,并嚴格規定了排放瓦斯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如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等。
《礦井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尤其是涉及礦井通風、瓦斯管理和電氣設備操作的工作人員。這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企業的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通風區隊、機電維修人員以及一線礦工等。這些措施旨在保障礦井在突發停風情況下的安全恢復,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標準,預防瓦斯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具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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