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寧市企業辦煤礦“3.21”重大水害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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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寧市 企業 煤礦 3.21 重大 水害 事故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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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寧市企業辦煤礦“3.21”重大水害事故》講解了2009年3月21日在常寧市三角塘鎮企業辦煤礦發生的重大水害事故,導致1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32萬元。事故發生在非法開采過程中,企業辦煤礦自1966年建成以來,經歷了多次非法開采和產權變更。2001年該礦曾取得采礦許可證,但2002年底過期失效。2005年省國土資源廳同意公開出讓采礦權,但由于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出讓計劃停止實施。2007年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準常寧市鹽湖鎮五七煤礦“擴界整合”多個采礦權項目,但資源整合方案尚未完成。事故發生當天,17名作業人員下井,16時15分突發突水事故,通訊中斷,探水工發現井筒被水淹沒后報告,礦主未及時組織救援并逃離現場。救援工作持續到3月28日,最終確認13名失蹤人員無生還希望,救援終止。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開采關閉礦井積水區煤柱,導致高壓積水潰入井下開采空間,作業人員未及時撤離。間接原因是礦主無視法規,非法生產,礦井缺乏安全設施和有效防治水措施,以及監管部門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
《常寧市企業辦煤礦“3.21”重大水害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煤礦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該文檔詳細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經過,為相關人員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參考,有助于提升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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